河北省5部门联合印发方案——到2027年年底满足超24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北青网-北京青年报,2026-01-13 10:31:03
1月12日,市民罗先生驱车缓缓驶入位于石家庄市高东街与滨华路交叉口东南角的河北地矿绿荫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内,插充电枪、扫二维码,整套动作熟练、流畅,“这里可以同时为100辆汽车充电,充得快、不用等,非常方便。”
以后,这样的充电场所在石家庄将越来越多,充电设施服务能力也将持续提升。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等5部门印发《进一步加快提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到2027年年底,基本建成城市面状、公路线状、乡村点状的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在全省范围内建成84万个以上充电设施,提供超900万千瓦公共充电容量,满足超24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实现充电设施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数字化、智能化、融合化水平显著提高。
充电基础设施是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的关键支撑,市场增长空间非常大。《方案》不仅明确了发展目标和路径,还细化了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与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要加快公共充电设施提质升级。优化城市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打造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大功率充电为有益补充的公共充电网络,实现各类停车场景全面覆盖。立足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推进石家庄都市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保定、唐山、沧州等电动汽车保有量大的城市重点推动大功率充电设施规划建设,其他地市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和电力资源分布,以即充即走场景为重点,因地制宜、适度超前、科学合理做好大功率充电设施发展布局。
打造有效满足我省及周边地区电动汽车中长途出行需求的充电网络。到2027年年底,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新建改建1200个60千瓦以上“超快结合”充电枪,鼓励建设大功率、液冷超充等充电设施,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充电能力全覆盖。
以“全面覆盖、有效保障”为目标,在大型村镇、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点)、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等人口密集区域,适度超前布局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到2027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尚未建设公共充电站的乡镇行政区至少新增420个直流充电枪,其他地区根据需求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加快实现适合使用电动汽车的地区公共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公共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在加快居住区充电条件优化方面,《方案》提出,要提升私人充电桩覆盖率。新建居住区要按规定在固定车位全部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既有居住区要按照各地市出台的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南或相关政策文件,因地制宜增设充电设施。结合老旧小区改造、非直供电小区电力设施改造提升等工作增设充电设施,提升公共充电服务能力和私人车位建桩比例,同步开展配套供配电设施改造。
鼓励充电运营企业等接受业主委托,推广为居住区充电设施统一提供建设、运营、维护等服务的“统建统服”模式,实现居住区充电桩“高标准建设、高效率运营”,积极面向电动汽车渗透率高、接入容量受限、私人桩建设存在制约的小区开展试点。
此外,加快试点示范应用推广,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各级各类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加大配电网升级改造力度。加强充电桩报装服务保障能力,不断优化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业务办理渠道,持续精简报装申请资料和办电流程,提高接电服务效率。持续提高公共充电场站服务品质,切实提升用户充电的便捷性和满意度。(记者 吴 温)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