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充25年爱奇艺会员退费难,原路退回是不是霸王条款?
红星新闻,2025-12-28 17:10:28
商业规则需要应时而变。每一次冲突,都应该成为规则改变的契机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都市报道,河南许昌的黄先生称,爱奇艺会员充了25年,退费却为难。之前一直是家人在用,最近才发现,会员从2017年充到了2043年。想退未消费的费用,平台却要求原路退回已停用的支付宝账号。
乍看起来,既然充了会员,就相当于签订了协议,就得有点契约精神。说好了25年,才过8年就开始反悔,换了哪个企业,可能都会心里有点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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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想把用户“拴”住,心情可以理解,但一“拴”就是数十年,中间充满了变数,时间跨度的确有点大。正如用户所说,再怎么喜欢爱奇艺也不可能充20多年会员,房贷才30年。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于存在重大误解,以及显失公平等情况,合同可以撤销。如果黄先生或者其家人属于错误签约,那么这份协议的效力就存在“先天瑕疵”。
“原路退回”的退费条款,在保障资金安全上确有相当的合理性。但从常理说,退费应以消费者的意愿为准,企业如果非得“僵化操作”,不排除是想让消费者“知难而退”。
具体到此事,还存在这样的现实情况,用户黄先生的支付宝账户换了主人,“原路退回”行不通。
从本质上讲,退费规则其实是消费者维权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能因为账号变动,拒绝退费给用户。
根据现行法律,“原路退回”规则,作为自设的格式条款,不能增益己方权利,消蚀消费者权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还必须向对方履行提示注意、说明的义务,否则就会构成“霸王条款”,失去应有的效力。
商业需要规则,但应建立在法规和合理的基础之上。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诚信原则。
作为企业,应当秉持立法精神,遵守市场法则,不能让商业规则突破底线,否则必然伤害商业信誉,而消费者也会选择用脚投票。
商业规则需要应时而变。每一次冲突,都应该成为规则改变的契机。
据新京报报道,爱奇艺官方微博发文称,关注到用户黄先生的退费诉求,已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并启动原支付渠道退款流程。因其原账户停用,为保障其资金安全,将在核实收款账户与充值账户为同一人所有的基础上,根据该用户的实际情况为其安排退费。
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妥善解决此事,是必要之举。不过,从长远看,涉事企业应反思,在长期绑定用户、退费规则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上,要适时启动修订程序,以规则之变取信于消费者,取信于市场。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法律学者)
编辑 尹曙光
审核 何先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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