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女儿坠江遭网暴自杀未遂 涉事网民为自己辩解

扬子晚报,2025-11-26 20:22:44

近日,来自陕西的李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反映称,其女儿在去年失踪后她曾在网络寻人,失踪10天后女儿的遗体在汉江被发现。此后她便遭受网友的无端指责,甚至是辱骂、诽谤,“说我们杀了自己的女儿”,因此李女士受到刺激,服用安眠药自杀,所幸被及时洗胃抢救。后续李女士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进行维权,近日,法院以涉事网民犯侮辱罪、诽谤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半。

2024年3月25日,陕西安康紫阳县一名13岁女孩韩某某失踪。其家长发布寻人启事称:韩某某于2024年3月25日下午放学吃完饭,约18:50离家未归,走时身穿校服,脚穿白咖运动鞋。3月26日,当地警方正式立案。4月5日下午,失踪女孩韩某某遗体在汉江被打捞上岸。



13岁女孩韩某某失踪前监控画面

李女士称,女儿去世后,她在网上遭到网民李某某多次辱骂,且她与李某某并不相识。李某某认为是他们夫妇将女儿韩某某杀害,还通过多个社交平台对他们进行辱骂和诽谤,在短视频平台公开发布辱骂和诽谤视频。据李女士统计,在2024年4月至7月这3个月间,李某某发布相关视频100余条,浏览量共计9.9万余次。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因此不堪其扰,精神和身体受到很大压力,因为对方发的辱骂视频附有女儿的照片,她受到持续辱骂、诽谤的视频刺激后,服下安眠药准备自杀,当天晚上被送医洗胃抢救才活了下来。后续李女士决定通过刑事自诉的方式,向恶意中伤她的李某某依法维权。

据李女士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提供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某某在法庭上辩称,因其父母关系不好,经常闹矛盾,其父亲有家暴行为等,他为此感到郁闷并曾经患过抑郁症,当他在网上看到韩某某的遭遇后,便想到自己小时候的不幸经历,便推断是李女士夫妇谋杀了韩某某,于是在网上对他们进行辱骂。李某某辩护人认为,李某某的行为系心理创伤下的情绪失控,而非蓄意危害社会,其主观恶性明显低于有预谋的网络暴力犯罪。李某某还辩称自己的行为未造成严重影响,李女士的自杀与其无关,现在知道错了,非常后悔、愿意赔礼道歉,自愿认罪认罚。

判决书显示,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通过发短视频的方式,多次在信息网络上以“千古荡妇、淫夫”等贬损人格和毁损名誉的语言对李女士夫妇进行肆意辱骂,浏览量达93000余次。李某某捏造并多次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李女士夫妇谋杀自己女儿”的虚假事实,对李女士夫妻进行诽谤,浏览量达23000余次。



李某某认为是他们夫妇将女儿韩某某杀害,还通过多个社交平台对他们进行辱骂和诽谤

陕西省紫阳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为发泄私愤,无视国家法律规定,在长达3个多月的时间内,通过信息网络多次对自诉人李女士夫妇肆意谩骂,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侮辱罪。李某某出于私自泄愤、博取关注等目的,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造成该信息被大量阅读、点击,实际浏览次数仅同一视频就达5,000次以上,严重损害了李女士夫妇的人格权,影响其正常工作和生活,并使其遭受一定经济损失,社会评价也受到一定贬损,属于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且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诽谤罪。李女士夫妇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法院还认定,被告人李某某在信息网络上对李女士夫妇持续侮辱和诽谤,李女士2024年7月1日服药自杀被送往医院抢救,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等相关损失与李某某的犯罪行为具有因果关系。法院判处,被告人李某某犯侮辱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李某某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赔偿李女士夫妇3500余元。



李女士与女儿的合影

李女士还告诉记者,女儿去世后,一名刘姓男子找到她,声称自己有能力推进李女士女儿韩某某的案情调查,解开关于其女儿死因的诸多疑点。“我因此被骗了30万元。”据李女士向记者提供的立案决定书显示,西安警方在去年12月10日对李女士被诈骗一案立案侦查。据了解,11月13日,法院已就此案开庭审理,目前李女士正等待判决结果。

来源 |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