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嫌犯批捕前突然失踪后被宣布"死亡" 广西崇左通报

扬子晚报,2025-06-13 18:12:05

6月13日,据崇左融媒消息,广西崇左市联合调查组通报:

近日,网络平台出现“玉林市货车司机在凭祥市遇害案凶手‘死亡’ 维权难”的相关信息。崇左市对此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启动核查复查。联合调查组将严格依法依规查明事实,如发现渎职失职行为,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调查处置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图为广西崇左市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

此前,据华商报大风新闻,2007年2月,广西玉林市某工程公司的货车司机徐东成因琐事与同事李某发生口角,被对方持刀杀害。

徐东成遇害2个月后,凭祥市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凭祥市检察院移送起诉李某。2007年5月23日,崇左市检察院出具《起诉书》,认为应对李某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李某的家属称李某有精神病,7月7日,凭祥市公安局委托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对李某有无精神疾病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

7月20日,南宁市第五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结论:精神医学诊断,李某系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恢复期,目前处于发病期;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案发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建议,送精神病专科医院强制住院治疗。



南宁市第五医院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结论

8月1日,崇左市中院《刑事裁定》,以李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无法出庭参加诉讼为由,中止审理。8月6日,向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出具《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对李某采取为期12个月的取保候审。

2008年8月5日,崇左市中院再次出具《取保候审执行通知书》,将李某的取保候审期限延长至2009年8月4日。

根据1998年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五条规定,法院不得对同一被告人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2021年新版司法解释,该规定删除)

2012年12月19日,崇左市中院对李某批准逮捕,却发现李某于2012年11月26日后失踪了。2013年2月25日,凭祥市公安局上网追逃李某。

徐东成的女婿席志晟质疑道,“李某取保候审到期后多年未羁押,结果在崇左市中院作出批捕决定的20余天前‘恰巧’失踪了。”

“我们还听说,李某在2009年至2011年期间有到过南宁、巴马、都安、平果等地用身份证登记入住宾馆的记录,并外出打工,从事过保安和司机等多种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嫌犯李某被宣告死亡

2016年,徐东成的家属向凭祥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11月21日,法院立案审理。

2017年6月29日的《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没有有效证据充分证实李某对徐东成造成侵权。

理由是,崇左市中院并没有对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案件进行判决,致使本案在民事部分无法就李某对徐东成是否有人身侵权事实进行定论,故受害者家属主张李某对受害人徐东成的死亡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并由其妻子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2018年5月30日,李某被判决宣告死亡。



图为受害者家属提供的各类文件

席志晟梳理前期材料,称发现了这起案件的多个疑点,“我研究了几个月,认为案件之中,存在公职人员渎职、玩忽职守等问题。”

他解释道,“2008年时,我国的法律是不允许对同一当事人重复取保候审的,2009年取保候审结束后,也没有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即便在取保候审期间,李某按理不能离开市区,结果他前往南宁等多地,甚至有明确的酒店入住记录,咋就没人管?”

2024年11月,席志晟通过中国检察网进行投诉。1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认为不属于其管辖,移送至崇左市检察院办理。

2025年4月29日,崇左检察院出具《群众来信回复函》,检方认为,李某逃脱期间没有造成严重影响,3名法官虽有玩忽职守行为但不构罪。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崇左融媒、华商报大风新闻